课程十:组织救灾,大力发展生产
三、组织救灾,大力发展生产
苏皖解放区是苏中、苏北、淮南、淮北四大解放区的统称。在这个地区,除苏中和淮南的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比较优裕外,其它地区土地贫瘠,河水为患,农业生产落后,工业生产几乎是空白,人民生活十分贫困。八年抗战中,由于敌伪据点林立,地区分割,斗争频繁,再加上灾害肆虐,全边区人民受害极为深重。据1946年2月初向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调查报告称:在八年抗战中,这个解放区被敌杀害23.9万人、致残5.4万人、被抓壮丁13.3万人。目前无衣无食、栖留无所、贫病无依而急需救济者,计438.4万人,急需救济粮食20万吨、布50万匹、木料800万根(盖小屋10万间以安顿灾民)。由此可见,中共华中分局及其边区政府是在这样一个疮痍满目的“烂摊子”上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
从1945年由春入夏以来,在华中解放区,旱、涝、蝗、雹灾害接踵而至,天灾人祸共同引发了华中历史上40年未遇的大灾荒。全解放区受灾人口高达700万以上,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438.4万人完全断炊,在死亡线上挣扎。面临着如此严重的灾情,中共华中分局及其苏皖边区政府坚持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方针,一方面拨出三万万八千四百万元的救济粮款,以维持灾民最低限度的生活,另一方面,大搞水利建设,以工代赈,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地参加纺织、运盐、砍柴、割草、养蚕、挖藕等各种生产活动。
(一)组织救灾
1、进行广泛直接的救济
中共华中分局1945年10月25日在淮安城成立,正是八年浩劫之后,华中大地满目疮痍,哀鸿遍野之时。随着冬季的到来,灾情不仅影响解放区的生产建设,还引发了灾民走投无路时的吃大户和抢粮等现象,严重妨碍治安,甚至大大削弱了党组织对解放区民主改革的推动作用。为此,华中分局召开了苏皖边区临时参议会,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在会上提出了五项救灾办法,即“募捐救急”、“生产救灾”、“平衡粮价”、“惩奸救灾”(没收汉奸财产粮食或罚款救济灾民)和“减租减息”。会议通过了这五项提议。
边区政府根据华中分局的指示,在自身极其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操作,发行公债,采取集资救灾等办法,向地主、富农、资本家、大商人等为主要对象发放救灾公债9200万元,用于发放灾民。
为了使救灾工作收到实效,华中分局还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及政权组织,除了发放货币,更要注重兑换成粮食,直接将粮食发放到灾民手中。
3月15日,华中分局在作出直接救助之后,发出《关于紧急救灾工作的指示》。强调救灾的方针主要为自力更生,自救救人,互助互济,发展生产,使救灾工作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运动与广泛的群众运动。
2、运用平粜手段,平抑粮价
随着灾情的加重,那些发战争财的人又打起了发灾难财的主意。华中分局要求各级救灾委员会、群众团体协助政府开办平粜合作社,平粜粮价,其价低于市价。购户通过群众团体审查,规定购粮限度,保证平粜粮全部为贫民购得。
3、组织互济互助,开展义赈运动
中共华中分局及其边区政府一方面通过不同地区调剂粮食及控制非食用粮消费等措施,一方面,号召各阶层人士,有钱出钱,有粮出粮,贫富互助,节衣缩食,救济灾荒。中共华中分局还要求边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及军队官兵,每日节省粮食2两,用于购买公债救济灾民。
(二)大搞水利建设,以工代赈
旱、涝、蝗、雹灾害接踵而至,引发华中解放区的大灾荒,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解放区里的运河、淮河、旧黄河工程及内部河沟等水利设施或河道淤塞,或圩堤毁坏。而造成淤塞毁坏的原因,既与年久失修有关,更与战争的破坏有关。华中根据地地处淮河中下游,1938年黄河花园口[1]决堤以后,历年遭受水灾,加上敌人的军事进攻,河道堤防及农田灌溉工程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面对灾害,面对满目疮痍的山河,华中分局领导清醒的认识到,必须在抓救灾的同时,着力抓好生产设施水利的建设。由此,就采取了水利建设的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中国古代一向有“以工代赈”的传统,几乎每次兴修大的水利工程都是采用这种方式。“以工代赈”虽然是中国的传统,但这种做法并不是中国独有,即便是美国,第一次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也是通过举办公共工程,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来增加国民收入,刺激消费与生产的均衡。
1946年3月至6月,江北(京杭)运河邳县至高邮段进行大规模春修工程。该工程600多华里,动员群众4万余人,投资6400万元,为这一地区最大的水利工程。春修竣工后,使13个县15万灾民受益。据不完全统计,全边区疏浚大小河流97条,总长1300余华里,农田受益面积达200万亩以上,并实行以工代赈,救活了百万灾民。
(三)大力发展生产
1946年1月9日,华中分局指出,恢复生产“对我今后之发展将起决定作用”,要求视不同情况指导生产。边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华中分局的指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并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有力的支持,同时还发布了《华中银行农业贷款暂行章程》、《苏皖边区兴修水利暂行办法》、《苏皖边区保护工厂劳动暂行条例》、《苏皖边区土地租佃条例》等,以及关于淮盐生产、城市规划等决定,以推动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发展经济,首在恢复交通运输业。苏皖边区政府雷厉风行,发动人民分两期修复水陆交通。到1946年2月为止,全边区修复公路2127华里,以两淮为中心,向北经沭阳与陇海路衔接,向东到阜宁、盐城,与通榆公路相连,向南可达高邮、邵伯,向西经泗县到津浦路干线。许多重要城镇之间都有班船通航,运河、射阳河等15条河道可通航汽船。此外,还架设长途电话线2500华里,增设邮局120余所,连同原有的计180余所。据不完全统计,至1946年6月,全边区邮路长7700余华里,可与山东、晋察冀、晋冀鲁豫等解放区通邮。
其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私人企业的政策方针问题给邓子恢的指示》,根据“劳资两利”、“公私兼顾”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扶持工商业的发展。中共华中分局成立之初,全华中解放区共有公私合营工厂千余家,总资金为263万元,其中私资占五分之三。为了充分吸收民资,中共华中分局及苏皖边区政府把部分公营工厂改为公私合营。如公营华新烟草公司,增设6000股后,资金很快就扩大到3000万元,添购了卷烟机,成为全边区第一家机器工厂。各分区也都坚决贯彻扶助工商业的方针。1946年春荒严重,华中银行六分行给淮海区发放212.8万元工业贷款,支持各地公私合营工厂并逐渐发展起来,同时,对全区商业的复业,不但缓征春夏季产销税,还发放商业信用贷款107.1万余元,商业抵押贷款136.9万余元,使淮海区中小商人得以复业和安度春荒。另外,华中银行六分行还发放30万元小本贷款,更有力地支持了贫苦市民的小本经营。
此外,为解决日用品的逐步自给,苏皖边区政府还积极扶助兴建一批化学工厂(生产牙刷粉、肥皂、油墨、墨水)、毛巾纱布厂、造纸厂、火柴厂、电池厂、皮革厂等日用工厂。基本上实现自给后,商业则更趋繁荣。政府所在地的清江市,在解放后的四个月中,由百业萧条而变为生机盎然的城市,全市有商店与固定小摊1457家,资本总额约有540余万元,平均每月营业额为550余万元。
(四)统一金融和税率,增加财政收入
早在1945年8月,华中银行就在盱眙县张公铺正式成立,开始发行统一货币即华中币,与地方币(江淮币、盐阜币、淮南币和淮北币)等价流通。9月初,华中银行迁至淮阴。中共华中分局成立后,华中银行就成为根据地唯一的地方银行。接着,除淮南、淮北津浦路西地区未设分行外,其它各地原有的地方银行均先后改为华中银行分行。淮南银行改为三分行,设于天长;盐阜银行改为五分行,设于益林;淮海分行改为六分行,设于沭阳;淮北银号改为七分行,设于泗县;清江市成立直属支行。11月下旬,苏皖边区政府明令停用法币和白银,禁用伪币,一律使用华中币,与地方币等价流通,使华中币逐渐成为苏皖解放区市场唯一的流通货币,从而克服了金融市场的紊乱状态,平抑了物价,保护了人民的经济利益。
在统一金融的同时,苏皖边区政府还制订和颁布各种税法,着重抓了统一税率的工作。苏皖解放区推行的税收共有8种,即粮赋、盐税、契税、货物进出口税、营业税、产销税、牙行营业税、屠宰营业税。在制订税法总的指导方针上,完全体现“发展经济、保证供给”这个民主政府财政的基本方针;在税收的政策上,采取轻税政策,力求合理,既反对不顾妨害生产与人民生活的重税主义,又防止无原则的减低税率现象的发生。新的税收政策实现了保护生产、保证军民需要的目的,同时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苏皖边区政府还决定各行政区(除淮南、淮北津浦路西地区各自负责统筹统支外)的一切款用均由边府负责统筹统支,并以严格的财经纪律和制度予以保证,从而成为苏皖边区政府走出财政困境的主要措施之一。
努力开发盐业生产。两淮盐场约有300万亩,是解放区最大的资源宝地,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0%,供食用人口1.2亿,销售区达8省之广。为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发展盐业,中共华中分局及边区政府克服财政困难,设立了两淮(淮南、淮北)盐务管理总局,并专门召开盐务会议,颁布《淮盐生产管理条例》,实行运销自由的政策,同时还制定统一盐税,采取轻税税率,为运盐海船编队提供武装护航,积极推进边区盐业的发展。1945年冬至1946年6月,两淮盐场运出原盐达60万吨。开发盐业生产,不仅解决了部分灾民的生活,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盐业收入成为仅次于工商贸易税的政府财政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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