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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课程

课程八:领导和发动群众,巩固阵地

一、领导和发动群众,巩固阵地

华中分局要在苏皖边区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各项政策,就必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才行。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不仅要让人民政治上翻身,还要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而政治上的翻身和生活的改善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政治上翻身,就必须惩奸反霸,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使人民群众政治上有地位;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除了发展生产,在当时的环境下,就是减租减息,从而切实减轻人民负担。

华中分局通过惩奸反霸、减租减息,深入发动群众,将他们紧紧地团结在自己及自己领导的边区民主政府周围,从而进一步壮大了人民力量,巩固了华中解放区阵地。

1、惩奸反霸,开辟新解放区

抗战期间,在华中沦陷区有不少卖国汉奸和封建恶霸,依仗日伪势力残害人民。抗战胜利后,他们中间有些人继续与人民为敌。无论是过去曾经还是现在正在遭受他们残害的群众,对惩奸要求异常强烈,他们纷纷到党的干部或当地民主政府控诉。有的还组织“鸣冤团”,要求政府严惩汉奸恶霸。如:如东县下漫乡群众七百多人,包围了拘禁汉奸乡长胡二水的地方,要求将胡惩办。如皋县卢港等区十万群众、三千民兵上书,要求惩处作恶多端的汉奸孔瑞五、孟宪平。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群众自发起来捉汉奸、杀汉奸的事。惩奸运动已经摆到了华中分局及其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权组织面前。

为发扬民族正气,打击反动势力,维护解放区的新民主主义秩序,巩固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中共华中分局顺应民意,于19451129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的指示》:“大胆放手迅速发动新解放区的群众,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目前各新解放城市及农村展开群众的反汉奸叛国罪行的运动,以便镇压少数坏人,平服众愤,发动群众”。1229日,苏皖边区政府根据华中分局的指示精神,颁布了《惩治叛国罪犯(汉奸)暂行条例》。《条例》对斗争的对象、步骤、方式以及斗争果实的处理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对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曾经投敌、通敌、助敌,犯有叛国罪者根据其罪恶轻重,作出了分别处理的规定。由此,各地先后成立了惩治汉奸叛国罪犯委员会和特别法庭,严格遵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

为造成声势,19451214日,华中分局组织苏皖边区高等法院在淮安体育场召开2万人的公审大会,依法处决了汉奸恶霸蒋鸿寿和张寿元,在边区引起很大反响。1220日,东台县惩治汉奸委员会人民法庭首次公开审判汉奸恶霸,受苦受难的群众从几十里以外高举香把赶来参加公审大会,要求“活菩萨”(共产党政权组织)为他们报仇。1226日,淮安在体育场又召开了3万余人的公审大会,判决伪县长沙贵章和伪县大队长高必发死刑,立即执行。此后,各县相继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一批臭名昭著、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

这场惩奸反霸斗争历时半年。在这场斗争中,各地严惩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和封建恶霸,没收其全部或部分田地财产,同时也对罪行较轻的大多数给予改过自新出路。

2、减租、减息、增资,巩固老解放区。

194611日,中共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在《新华日报》(华中版)上发表《1946年的新展望与方向》一文中指出:“要认真进行减租减息、增资,改善民生,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巩固新老解放区。”

其实,“减租减息”并不是中国共产党首先提出的,而是北伐战争期间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首先倡导的。后来,蒋介石曾经提出“二五减租”,但他从未准备实行过。只有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在抗日战争期间轰轰烈烈地开展过“二五减租”,即以原租额减少25%来交租。

所谓的减租减息增资,就是减地租,减利息,增加工资。

减地租,有分租和包租两种情况。分租,按未减租前原租率对半分者改为三五、六五分(如收一石,地主得三斗五升,佃农得六斗五升),四六分者改为三七分,三七分者改为二五、七五分,原租额不到二五,不再变更。包租,按1937年实交租额实行减租,租额过高者重新评定,减租后出租人所得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收获量35%,不到35%的,不得再行增加。

减息,指民主政府成立前,贫民所借之债,按2分行息。利过本,停利还本;利两倍于本,本利停付。放债人用高利盘剥方法滚去借债人的房屋田产,根据具体情形,可以无条件收回部分或全部。随后的放债利息,以月利不超过2分为原则,最高不得超过5分,严禁利上加利。

增资,即增加工资。按照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工厂和商店工人工资,既保障工作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放在首位),又使雇主有利可图,以扩大再生产。农村雇工工资,除解决自己生活外,平时以能再养活一个到一个半人为标准(忙工可多,闲工可少);同时,考虑照顾雇主土地所得,除去工资及成本外所获得的利润。

华中根据地农村大多属老解放区,在抗战时已广泛开展过减租减息运动。但是,抗战胜利后,农村的阶级关系和经济状况有所变化。因为当时忙于与日伪作战,减租减息工作在各地进展不平衡。因此,各老解放区的工作重点是复查减租减息的实行情况,坚决实行“二五减租”,清退早年农民租种土地时地主索取的押金,使减租减息工作向纵深发展。

减租减息政策,只对地租盘剥量加以限制,仍然承认并保护地主的财权、地权和债权,但减租减息的实行仍直接触及地主富农的利益,必然会受到他们的阻碍和抗拒。因此,必须发动群众起来斗争,才能取得成效。

为摸索经验,搞好减租减息和增资运动,华中分局指示各地要先试点,后推开。19463月中旬,五分区集中2300名干部,分别到各县帮助开展惩奸反霸、减租减息运动,并派出工作队进驻淮安县石塘区砖新乡,把当地作为发动群众的试点。经一个多月努力,群众的积极性被调动,退租、增资的算旧账斗争得到了充分开展,一套较完整的反霸减租群众工作经验被总结出来。清江市、淮城市等新解放区也随后开展了反霸减租减息和增资斗争。

具体做法是: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突破一点,迅速推动全盘。“首先集中于一保一镇,然后及于全乡全区”,“首先集中于少数汉奸叛国犯人,然后迅速展开普及的改善民生运动”。各级党组织及政权组织根据华中分局指示,在没收汉奸土地分配时,还特别照顾贫苦抗日烈属和复员军人。

3、建立统一的群众组织

为进一步发动和组织群众,推动斗争的深入开展,华中分局于1946114日到318日,在淮安召开了华中解放区第一次工农青妇民兵代表大会(亦称群众工作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70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七大通过的“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的方针,将华中根据地群众进一步发动起来,以形成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新高潮。

在华中分局的有力组织下,在惩奸反霸和减租减息增资运动的推动下,人民初步改善了生活,普遍提高了恢复生产的积极性,阶级觉悟得到了大提高,从而促进了群众组织的大发展。据统计,单五分区,到1946年5月,工农青妇联合会会员已达90余万。

惩奸反霸和减租减息运动还培养训练了一批地方干部、积极分子和群众领袖,充实了党的基层组织,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实行土地改革,保卫解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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