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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党总支会议制度

1.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

2.讨论、决定全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对所属支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对学校工会、团委请示的有关全局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研究讨论各部门提出的需要学校党总支决定的重要问题。

4.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

5.对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议事制度

1.党总支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

2.党总支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事先征求党总支委员的意见后确定,或由党总支委员、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提出,经学校办公室汇总后由党总支书记审定。议题在会前由办公室告知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向缺席的党总支委员传达。

4.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应当经过充分讨论,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果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复议表决。

5.党总支会议由专人记录,所有记录专门保管。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学校办公室,抄告有关部门。

6.党总支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7.党总支会议视需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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