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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1.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的一项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必须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总结工作时主要谈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发言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次进行不完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民主生活会的次数。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有专人作记录,并将民主生活会记录报学校党总支。

3.会前做好准备。①党组织班子要提前“碰头”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每个成员做准备;②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意见》,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有关文件;③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学生及其家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方法可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形式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④切实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反馈给每位班子成员,在此基础上班子和班子成员准备发言提纲;⑤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互通思想,做好沟通工作。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及每位党员自觉克服私心杂念,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做到原则问题不含糊,非原则问题高姿态;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进行思想交锋,不回避掩盖矛盾,切实解决好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实际问题。

5.党内同志间开展批评要坦诚相待,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抱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帮助同志分清是非,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同时被批评的同志要诚心诚意地接受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小是小非能够互相谅解。

6.发扬理论联系实际,言行一致的优良传统。民主生活会要力戒脱离实际、走形式或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会、评功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讲出来,对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和下面征求到意见建议,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领导具体抓落实,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并把落实情况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反馈。

7.民主生活会主要解决的问题:①能否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②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教育教学工作;③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班子的团结;④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⑤能否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检查班子和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8.学校党总支下设的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党总支派人参加,支部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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