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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教学仪器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而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器周围不能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于一个仪器室,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有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作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与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理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不能维修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原件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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