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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团支部建设规章制度

一、团支部组织建立制度

    1.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团支部,每个支部民主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名,负责本支部全面工作。

    2.各支部每学期换届选举一次。

    3.各支部选举由各支部全体团员选举产生,并上报年级组审批,经批准后,上报校团委备案,并公布任用。

    二、团建工作制度

    1.每学期各支部如实统计所有团员档案资料并上报校团委。

    2.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大会,向所有团员转达校团委会议精神,并组织团员团组织生活。

    3.每个要求进步的适龄青年学生都可以向团组织递交团申请书,各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考察工作,由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投票选举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并指导学生填好入团申请书,上交校团委审核批准。

    校团委要严格认真地审查所有申请人,组织三次以上培训,经筛选,再组织入团宣誓,发放团员证,并上报区团委备案。

    三、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所有团员高一入学时必须及时转移团组织关系,自觉接受团委的管理,参加团的生活,参加团组织活动,缴纳团费。超过半年未能转移团组织关系的团员,按自动退团论处。团员必须保管好团员证,如有遗失,及时补办团员证,团员在离校转移团组织关系时,凭团员证转移档案。

    四、团委例会制

    校团委必须在校长室、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每周一下午第二节课,校团委全体成员参加校团委例会。及时转达上级领导会议精神,布置任务、落实计划,或组织民主生活会,以便了解团干部思想状况,及时沟通交流,或及时纠正错误,吸取经验教训。

    五、团员、团干奖励

    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团员,每个支部优秀团员为支部团员人数的15%。每一学期每个支部选举一名优秀团干,每学期每个年级评选四个先进团支部。每年在校团委团干内部选举产生区优秀团干部或市优秀团干部。

    六、团员违纪处罚

所有团必须遵守楚州中学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章程,如有违反,按团章规定给予团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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