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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楚州中学公文处理规程

一、发文处理程序

学校办公室发文处理程序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登记编号、印制、盖章、送发、归档。

(一)拟稿:根据工作任务由学校办公室或党总支行政职能部门拟稿。

(二)核稿:先由拟稿部门负责人对文稿内容进行审核,一般文稿由办公室主任核稿:重要文稿由分管校长核稿。

(三)签发:以学校名义签发的请示、报告、汇报或下发的文件等由分管校长、校长审核、签发。

(四)印制:文稿印制前,应对文稿的报头、文号、主送单位、发放范围、印刷等进行认真的检查、校核。

(五)送发

1.对照原稿,对文稿的报头、文号、报送及发放范围及份数进行逐项检查;

2.按照有关规定,衡量文件的印制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3.按发放范围送发。

(六)归档:由承办单位将文件的原稿印制好的文件存档。

二、收文处理程序

1.编写收文处理单并编号;

2.提出拟办意见,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阅示的意见传阅;

3.将来文转承办部门处理;

4.催办处理情况,检查来文落实情况;

5.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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